《極速少年》被訴侵犯同名商標權
近來,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嫌侵權的案子。
乾清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起訴中央電視臺《極速少年》節目,控告其涉嫌侵權,原告認為央視《極速少年》節目使用的節目稱號及節目標識侵犯了其就“極速少
年”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要求央視更改節目稱號、終止全部宣傳報道,并補償其經濟損失50萬元。
原告認為,央視主辦的《極速少年》是一檔青少年團隊競技勵志節目,央視作為主辦方參加了該節目場景、拍照、后期修改、播出等工作,屬于提供“播放和電視
節目制作、電視文娛節目”等服務,其在節目拍照現場的布景板、計時器板上運用了“極速少年”標識,在節目播出過程的人物介紹欄、采訪現場布景板處都使用了“極速
少年”標識。
2016年12月7日,央視經過愛奇藝、新浪、鳳凰等7大網絡平臺對《極速少年》決賽進行了直播,賽前并對節目進行了大力推行,各媒體曾以“中央電視臺少兒頻道
主辦的2016我國青少年團隊競技勵志節目《極速少年》、小鹿姐姐現身兩江新區來支撐”等對該節目進行介紹,該節目現已為大眾廣為知悉。
原告訴稱,該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注冊了“極速少年”商標,2016年7月7日取得終究注冊,注冊類別為第41類,包括播送和電視節目制造、表
演制造、電視文娛節目、現場表演、新聞記者效勞、無線電文娛樂節目等,該公司對“極速少年”依法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
原告稱,央視運用與原告商標一樣的文字作為節目稱號,割裂了原告與“極速少年”之間合法的、固有的聯系,使得有關大眾產生了嚴重混淆,而且,央視憑借其固
有的電視及網絡途徑優勢對該節目進行的持續推廣,使侵權行為的嚴峻性得以進一步擴大,給原告造成了嚴重損失。因而請求法院判令央視中止運用節目稱號、終止在
節目中運用“極速少年”標識,終止對該節目進行播出及宣傳,并補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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