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商標侵權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條件的,構成深圳商標侵權行為要素: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后果的關系。
在深圳商標侵權所要承擔的責任
商標侵權行為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在深圳商標侵權賠償標準
賠償的數額,根據侵權行為的程度及收入而定。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有專門針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
- 上一篇:深圳商標代理人士提醒企業謹慎“出?!?,防止受阻
- 下一篇:主副深圳商標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