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發明專利的申請要求最高,耗時相比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都要長。在申請專利時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如果存在部分重疊,也不屬于同樣的發明創造。這樣對于同一個專利申請人就可以就相同的技術或者產品合法獲得多項專利權,為今后企業的發展多一份專利保護“保險”。
如果等到專利下發才開始銷售相關產品,那么早就錯過了最有利的銷售時機。當然,也有例外,但也不是每個企業都能像蘋果公司那樣,在手機行業發展至黃昏的時候,還能重新為整個行業洗牌,給整個行業甚至更多的行業注入新鮮血液。
基于這樣的尷尬處境,我們就要利用好專利申請本身的優勢,這其中有什么秘密呢?通過“雙報” 節省時間專利申請人可以通過“雙報”,即“發明創造”與“實用新型”,如果沒有意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時間大約為6-8個月,相比發明創造的申請時間就大大縮短了產品上市的時間,至少在這段時期內,產品的銷售得到了保障,等到發明創造專利審核通過,只要專利人簽署一份放棄該項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書,即可獲得更有價值、保護期限更長的發明創造專利。
神州網在幫助客戶申請專利的同時都會善意提醒客戶進行“雙報”,這樣不僅可以提高專利授權率,更保障了客戶的利益。多一份專利 多一份“保險”時間上的問題解決了,那么怎么擴大其保護范圍,規避或者減少專利侵權糾紛的發生率?根據專利法第九條相關規定,如果兩件專利申請說明書的內容相同,但其權利要求保護的范圍不同,則認為所要求保護的發明創造不同。例如,專利的保護無非就是來自對產品本身或者是對創造該項產品的技術方法進行相關的保護。
但是市場的發展需求往往一天一個樣,所以很多企業在專利申請之前,為了最大程度的獲得市場的競爭優勢,早就開始做產品的市場推廣、營銷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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