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古”商標侵權案
“盤古”商標侵權案
北京市朝陽法院近日一審判令盤古氏公司停止使用“盤古”字樣的商標,原因為盤古七星酒店涉嫌商標侵權。實際上,對于“盤古”字樣的文字商標早在2006年便被人注冊,此后雙方就“盤古”商標字樣打起來官司。最終,盤古氏公司被判立即停止在其酒店大樓頂部、戶外廣告以及宣傳冊中突出使用“盤古”字樣的商標侵權行為。
據了解,2006年蘭先生曾注冊了帶有“盤古”字樣的文字商標,隨后蘭先生發現北京市朝陽區奧體中心附近的盤古七星大酒店戶外廣告及宣傳冊中突出使用了“盤古”字樣。為此,蘭先生認為此舉侵犯了他的商標專用權,便將酒店經營方盤古氏國際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訴至法院。
對此,盤古氏公司方面稱,公司及盤古七星酒店在酒店餐飲服務項目及行業具有極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消費者在了解和知悉盤古七星酒店并進行消費時,不會造成混淆或者誤認。公司依法擁有“盤古七星”等商標注冊專用權,上述商標與蘭先生的商標不構成近似,實際使用的服務項目也不同于蘭先生的“盤古”商標核定的服務項目。
后經法院查明,此前盤古氏公司曾以蘭先生的注冊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申請商標局撤銷該商標。此后,蘭先生又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授權的盤古餐館于2010年1月在長沙開業,且經營狀況良好。最終,朝陽法院一審判令盤古氏公司立即停止在酒店大樓頂部、戶外廣告及宣傳冊中突出使用“盤古”字樣的商標侵權行為。
北京商報記者訊問了盤古七星酒店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并不知情,但依然口稱北京盤古七星酒店。此外,北京盤古七星酒店官網上也依然標有“盤古”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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